长沙市住房公积金骗提主要指的是违反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骗提行为主要为下面六个方面
1.利用虚假的身份信息、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和亲属关系证明等身份关系;
利用虚假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等合同;
利用虚假的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权属证书;
利用虚假的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票据;
利用虛假的工作关系证明、异地房产证明、银行还贷明细证明、贷款结清证明、危房鉴定书、医院疾病诊断证明、重大灾祸证明等证明材料;
虚构婚姻关系、房产信息、贷款信息、离职事实等提取条件或利用其它虚假资料。
骗提骗贷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管理中心可以对申请人骗提骗贷行为做出如下处理决定:不良行为登记;向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单位纪检部门报送该申请人骗提骗贷情况;通过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记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全额退回骗提骗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