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收养已登记户口未成年人落户怎么办理?要准备什么材料?


公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已登记户口未成年人的,可以申请将被收养人的户口迁入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时,对于由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或由核准机关直接受理,且手续齐全的,落户办理或迁入核准工作应当场办结;对于须报上一级机关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须报上两级机关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株洲收养已登记户口未成年人落户所需资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

2.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户口身份证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