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帐户金划入按8%费率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划拨个人帐户金。个人帐户金划入按45岁以下(含45岁)的参保人员按当年缴费基数的0.7%划入个人帐户,45岁以上的参保人员按当年缴费基数的1.2%划入个人帐户。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率由6%档变更为8%档时,应以6%档的缴费月数与变更时的缴费基数为标准,一次性补缴2%的医疗保险费,补缴期间不划入个人帐户。
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时,按8%费率档缴费年限大于10年的,以本人上年度退休金为基数,按3.4%划个人帐户;按8%费率档缴费不足10年或按6%费率档缴费的,不建立个人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