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助孕怎么申请?哪些家庭可以申请爱心助孕?


爱心助孕申请条件:
现无存活子女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指的是原来生育过子女但均已死亡,现在没有存活的子女,不包括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孕不育症患者); 夫妇一方为湖南省户籍,且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下; 经诊断符合不孕不育症治疗条件。
【注意】:以上三个条件需同时满足

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或者社区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申请表》,经过村或社区初审后,报送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经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签署审批意见,并开具《湖南省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介绍信》。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夫妇,携带好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湖南省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介绍信》、身份证、结婚证到湘潭市妇幼保健院生殖医学中心就诊即可。

补助经费:

1.人工授精助孕(含术前常规检查费)6000元/对夫妇; 2.试管婴儿助孕(含术前常规检查和解冻周期助孕费)42000元/对夫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