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品种每年持续增加,保障范围持续扩大。2021年版药品目录共收录2860个药品,比2019年增加151个,增加品种中大部分为国家协议期内的谈判药,药品价格大幅降价。在国家药品目录基础上,将本省医疗机构生产的716个制剂纳入医保报销;将551种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报销,进一步扩大参保人员的用药保障范围。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乡镇卫生院不低于200元、县级医院不低于500元、市级医院不低于1000元、省级医院按上年度住院次均费用的10%左右确定(1500元-2300元)。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不低于80%、县级医院不低于70%、市级医院不低于60%、省级医院不低于50%(分50%、55%、60%三档)。住院报销年度最高限额15万元。
参保居民政策范围内累计自负住院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实行分段补偿,起付线按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确定;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后,0至3万元(含)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5%,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5%,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年度限额40万元。困难群众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不设封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