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人才引进对象主要是哪些?有哪些福利待遇?


湘潭县引进的人才必须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符合我县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符合用人单位急需紧缺实际,主要是在我县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医药食品等产业和医疗服务、教育科技、金融服务、建设规划、农业、水利等行业急需紧缺的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类:主要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的杰出人才及相当于该层次的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

第二类:主要包括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百人计划”专家及相当于该层次的省级人才工程人选。

第三类: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紧缺性高层次人才。

第四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发展潜力较大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包括来我县各类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来我县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省级名优教师、特级教师、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

引进人才的薪酬,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相关工资标准执行;企业由双方协商确定,可采取协议工资、年薪工资、项目工资等形式多样的分配方式。

在县属医院为引进的人才建立健康档案,提供优先诊疗、健康管理和咨询服务。每年免费提供1次医疗保健检查。每年为第一、二类人才免费提供1次暑期休假待遇。

引进人才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配偶的工作由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协助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其随调前的工作单位性质和用工形式予以对等安置;子女需转入本县中小学校入学或幼儿园入托的,由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优先安排,并协助办理相关转学手续。

来源:湘潭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