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可到市医保定点药房、医疗机构激活社会保障卡的医保功能;到发卡合作银行的网点柜台激活金融功能。按规定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社保卡医保结算功能不需激活即可使用。
社保卡广泛应用于身份凭证、信息记录、缴费和待遇领取、结算和支付工具等方面。领取首张社保卡时,应仔细检查卡片,如遇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不能在读卡设备上读写质量问题,可自领取之日起一个月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社保卡到社保卡制发服务窗口申请免费更换。
持卡人因死亡、失踪被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单位或持卡人亲属应及时到所属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社保卡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