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限购区域内,本市户籍家庭购买首套及第二套住房的,限购政策未做调整,仍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对于拟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符合二孩及以上认定条件但不符合原限购政策规定的,仍不能凭《实施细则》直接购买商品住房。

根据《实施细则》,由于二孩以上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在享受购房政策的二孩及以上本市户籍家庭,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现户籍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所生育的子女均为依法生育(含合法收养)。

此外,成年子女名下住房套数不纳入购房人(父母)家庭住房套数。盘活租赁住房政策和二孩购房政策并行。离异单亲家庭享受二孩购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