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房屋拆迁,被拆迁房屋以合法性认定公示结果为依据,按房屋结构等级标准进行补偿,房屋补偿标准,分散迁建安置另给予宅基地调换、水、电、路、超深基础等补助。被拆迁房屋补偿到位后,由实施主体单位组织拆除,拆除费用列入征拆成本。房屋残值已包含在补偿费之内,不再另行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
(一)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构)筑物、有关批准文书中注明因国家建设需要应无条件拆除的临时建(构)筑物。
(二)拆旧建新房屋的批准文书中,明确要求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房屋;
(三)被认定为违法违章建(构)筑物。
来源:邵东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