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向对象借的钱,结婚后要还给对方吗?


在没有就婚前婚后财产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一般是不被认同的。

但双方的借贷关系发生在婚姻关系确立之前,并且有充分证据予以佐证,可以认定为借贷关系。

恋爱关系下情侣之间经济往来可能时常发生,若确实存在借贷关系,当事人应该保存完整的书面证据,例如借条以及转账凭证、或能够明确体现款项为借款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这些证据能够使双方之间真实的借贷关系项下款项和平时或者特殊日期发红包的赠予款项、共同经营的投资款项等区分开来,在起诉阶段起到关键性作用。

希望大家在恋爱期间保留基本的法律意识,防止被爱情冲昏头脑。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