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汽车牌照怎么注销?注销办理条件有哪些?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1、机动车灭失的;
2、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3、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1、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2、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湘潭汽车牌照注销办理流程
机动车报废解体的
1、将涉及该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事故处理完毕。

2、持《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到1号楼二楼机动车回收登记窗口办理,开具送车单。属于校车的,还需提交校车标牌。属于他人代理人,还需持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委托书。

3、凭送车单将车辆送到指定的回收公司。

4、回收公司核对报废车辆,出具接收清单。

5、回收公司将机动车报废解体(车管所对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进行监销),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及相关申请资料提交给车管所,车管所审核登记后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6、回收公司将《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给当事人。

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1、将涉及该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事故处理完毕。

2、持《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退车证明到1号楼一楼窗口办理。属于校车的,还需提交校车标牌。属于他人代理人,还需持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委托书。

3、车管所审核办结后,退还部分资料凭证,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机动车灭失的
1、将涉及该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事故处理完毕。

2、持《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灭失证明到1号楼一楼窗口办理。属于校车的,还需提交校车标牌。属于他人代理人,还需持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委托书。

3、车管所审核办结后,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因故不在境内使用的
1、将涉及该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事故处理完毕。

2、持《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境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到1号楼一楼窗口办理。属于校车的,还需提交校车标牌。属于他人代理人,还需持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委托书。

3、车管所审核办结后,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