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和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医疗救助对象,个人门诊自负医疗费用较高,达到医疗救助起付线标准以上部分的金额,按下列比例进行救助。
1.特殊疾病门诊救助。按照特殊疾病门诊病种范围实行救助,政策范围内自付金额扣除医疗救助起付线后,在年度救助限额内进行救助。第一类救助对象不设起付线,按照9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7200元;第二类救助对象起付线为1000元,按照5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2.重特大疾病门诊医疗救助。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按照相应类别救助对象住院医疗救助标准执行,纳入住院医疗救助年度限额范围。
来源:湘阴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