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本级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有哪些?有多少钱?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1〕10号)文件精神,只要满足2020年11月以后吸纳的脱贫劳动力并实际在岗12个月;市本级参保单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与之依法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为脱贫劳动力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需三险齐缴),分别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本次各项社会保险补贴截止计算日期为2021年11月底。

社会保险补贴按用人单位为脱贫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其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参保单位如三项社会保险在市、县不同层级经办机构缴纳的,分别在参保所在地就业部门受理各项补贴;国、省驻衡单位养老保险在省级参保的,可在市劳动就业服务处申报养老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