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向市就业服务中心城乡就业科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湖南省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3、《湖南省脱贫劳动力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4、与脱贫劳动力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5、社会保险缴费发票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吸纳脱贫劳动力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的明细账单;
6、脱贫劳动力12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账(单);
7、材料真实性声明。
市就业服务中心城乡就业科受理申报资料时,应当场审核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资料不全的予以一次性告知。
市就业服务中心城乡就业科通过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平台系统逐一比对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名单真实性;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城乡就业科通过各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审核参保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