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申请公租房,申请人向户籍或就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领取由市住保中心统一规范制作的《衡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下列材料
城区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提交下列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
2.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3.家庭收入、财产证明材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提供区民政部门认定材料);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新就业无房职工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户口簿;
2.就业情况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4.家庭收入、财产证明材料;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在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户口簿;
2.家庭成员在市城区范围内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3.就业情况证明材料;
4.家庭收入证明材料;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来源: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