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实行县、乡二级档案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市、县市区残联要明确专人负责省残联建立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基础信息数据库管理,县市区残联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信息录入,于每年5月底前将相关信息上报市残联,市残联每年6月底前将县市区的基础信息数据汇总后统一报省残联。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从次月起停止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一)户籍迁出衡阳的;
(二)死亡的;
(三)受到刑事处罚的(正在服刑,刑满释放后未满两年或刑满两年期间仍有违法行为);
(四)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五)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