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门诊统筹施行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医保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三级、二级、一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公立医疗机构纳入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完善门诊统筹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深化与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相适应的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不予支付的范围
(一)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二)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三)因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原因导致职工医疗待遇暂停的,暂停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五)未遵守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未遵守因病施治原则,不符合规范诊疗要求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其他违反职工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