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按类定级收费,依据办园类型、地区差异制定限高标准收费,公办幼儿园类级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市级示范园、县级示范园、标准园三种类型进行确定。
各县(市)区发改、财政、教育部门在核定公办幼儿园年度收费标准时,应根据生均培养成本、财政拨款、民政补贴和社会捐赠等情况,在最高限价标准以内确定收费标准。
自收自支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30%。
新建公办幼儿园(含设立分园)暂未定级的,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等级及试行收费标准意见,经同级发改、财政部门审核后执行,待定级后按程序确定正式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