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农村建房对选址有什么规定?最高能建几层?


岳阳市农村住房建设选址应当符合村庄规划和相关保护规划,规避易发生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地段和地下采空区等区域,严格控制切坡建房。确因选址困难需切坡的,应当在乡镇政府指导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坡体防护,确保建房安全。

农村住房建设应严格控制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原则上建筑层数不得超过3层,建筑高度不得高于11米。各县市区应当结合实际确定并公布当地农村住房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等控制标准,且不能超过省上限规定。各地农村住房的建设标准由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和公布。

村民申请建房应当提供设计方案(包括设计图纸,下同)。设计方案应当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有资格的设计人员进行设计(设计方案的质量和安全由设计单位或设计人员负责),或从政府推广使用的通用设计图集中选择。

县级住建部门应当编制、及时修订农村住房建筑设计通用图集,免费供村民选用,指导通用图集推广应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宣传推广设计图集,协助建房村民选择设计图纸。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