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就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只需支付个人自负部分。应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按相关规定结算。
急诊抢救在72小时内转为住院治疗的,急诊抢救医疗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急诊抢救死亡的,按住院政策支付;其他急诊费用按普通门诊统筹标准支付。
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金额累计不超过300元,在职职工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退休人员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最高支付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门诊统筹基金按下列标准支付:
(一)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
(二)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按60%比例支付;
(三)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按60%比例支付。
来源:益阳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