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实行省级统筹,按年缴费,可以一次或多次缴纳当年保费。目前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个档次,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条件灵活调整每年的缴费金额。
政府对参保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年缴纳100元、200元档次的,每人每次补贴30元;年缴纳300元、400元档次的,每人每次补贴40元;年缴纳500元及以上档次的,每人每次补贴60元;因故中断缴费的,或参保时距离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允许补缴,但不享受缴费补贴。参保人员累计缴费满15年、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待遇支付终生。参保人员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利息)÷139]。参保人员缴费累计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1元(不含补缴年限)。目前,湖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