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不要求企业提交申请,履行相关程序后直接向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精准发放;但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须提供相关职能部门对该企业出具的证明,方可按照70%标准发放稳岗返还。
衡阳稳岗返还工作流程
(1)、在失业保险信息系统“惠企惠民政策管理”-“稳岗返还”-“稳岗返还待申领单位”中导出省厅系统比对的预发放单位名单。
(2)、将名单中单位逐一录入“稳岗返还登记”栏目,再次对预发放单位进行审核。
(3)、将比对审核通过的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批后,直接向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拨付稳岗返还。
(5)、方案、公示名单与发放名单报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备案,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