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按户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城镇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2013年以来我县的补贴标准为:1人户100元/月;2人户125元/月;3人及以上户200元/月。2017年适当予以调整后,补贴标准为:1人户120元/月;2人户180元/月;3人及以上户240元/月。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由县住保办牵头,镇政府及所辖村(居)、民政、房管、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部门)密切配合。
镇政府及所辖村(居)负责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并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民政部门负责认定申报家庭是否为低收入家庭。房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审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是否有私房;是否2年内出售、转让、赠与或自行委托拍卖私房;是否租住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是否真实有效。
来源:临澧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