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房屋征收,按时交房腾地的奖励都有哪些?


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按补偿协议约定期限腾空交房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分别给予被征收人适当奖励。

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被征收人给予以下奖励:

(一)上浮奖励。根据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不含装饰装修和附属设施补偿)上浮30%。

(二)按期签约奖励。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的,根据签约时段,分档次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给予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的按期签约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

(三)按期腾房奖励。被征收人依照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腾空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按期腾房奖励。

(四)寻找房源奖励。对被征收人给予寻找房源奖励每户(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共有产不得分开计算)10000元。

来源:浏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