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农村宅基地申请之后多久能通过审批?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征求相关权利人意见(不作为必要条件),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信息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实地核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应当在开工前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授权的牵头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

农户建房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核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通过验收的农户,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来源:浏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