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湘潭,职工进行公积金贷款时,以下几种情形,不可公积金贷款:
1.购买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含)以上或房屋价值150万元(含)以上,以及联排、独栋、双拼、叠拼、全复式多层住宅等非普通自住房。
2.个人信用报告上出现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不良记录或其他影响贷款的不良情形。
3.职工家庭在全国范围内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申请办理第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或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4.贷款办理期间出现公积金封存、冻结、销户等异常情况。
5.提供虚假资料或进行虚假承诺。
6.与未成年子女、兄弟姐妹、朋友等共同购房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