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本市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610元/人。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根据省有关政策规定,2023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含中小学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必须以户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参保。在校大中专学生(含新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由学校代收代缴居民医保费,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不得在户籍地重复参保。
新入学的大中专学生统一在学校所在地参保,不得在原户籍地重复参保。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得重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在户籍地以外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提供参保缴费凭证后可不以户为单位重复参保。
来源:涟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