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农户意愿,引导居住在C、D级危房或无房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积极申请实施危房改造。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社区)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对于危房户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且无改造意愿的,在履行确认程序后可不再将其危房纳入改造范围,但须提醒农户主动拆除或不再使用危房。
建制村应组织村支两委干部和5名以上村民代表对提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的农户开展村级评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会同财政、民政、乡村振兴、应急管理、自然资源、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对乡镇街道初审通过的名单开展联合审核。对近两年分户且无房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进行重点审核,防止突击分户套取资金。
严格执行政村、乡镇和市级三级公示制度,将联合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分别在村务公开栏、乡镇政府和镇区主要街道、市级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其中村级公示内容包括农户基本情况(户主姓名、家庭人口、重点对象类型)、房屋安全性等级、评议结果、面积、补助金额等。
来源:涟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