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后,应增加第三方(不含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人)担保,未达到最低缴存标准和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配偶不能提供担保,被担保的贷款未偿清之前,担保人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手续。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工作单位、工作岗位以及家庭收入不稳定,有出现较大变化的趋势和可能性的;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体健康状况欠佳,患有重大疾病的;
3、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有打牌赌博、拖欠他人债务、吸毒等情形的。
岳阳公积金限制贷款的情况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名下已有两套住房,又再次购房的。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购买独栋、双拼、联排等别墅类住宅、商住两用住房(含公寓)及其他投资、投机类住房的。
3、同一套住房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的。
4、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存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5、借款申请人或共同借款人已为他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且被担保人的贷款尚未结清的。
6、借款申请人或共同借款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被冻结的(含司法冻结、异地贷款冻结、单位冻结、其他冻结等)。
7、借款申请人或共同借款人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8、不动产继承、赠与、换证的。
9、所购房已纳入拆迁范围,并有市(县、区)拆迁办的正式文件的。
10、相关政策限制和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