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8月1日起,郴州公积金贷款,双缴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调整为45万元,单缴职工由50万元调整为30万元。按郴州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被认定为第二套房的,单、双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上限均为30万元。
在全市推行组合贷款业务,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资金不足部分可办理组合贷款业务通过银行贷款补足。
从2021年4月1日起,贷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房时,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在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10%。在住房套数认定时,农村住房除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外,不计入家庭住房总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