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其本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且不得超过限高保低标准;缴存基数和比例确定后年度内不得调整,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数变动,可根据调整后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数调整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每年核准调整一次。其缴存方式可选择按月缴存或按年、按季预缴,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无故逾期缴存或少缴,严禁贷后停缴。
非公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开户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及其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一年以上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工资收入一类银行储蓄卡;
6.申请人属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个人收入的银行流水;
8.申请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