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那些材料?


根据《怀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所提取和贷款总额均不得大于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总价款(含还贷利息),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在城区建造自住住房提取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
首次申办提取时应提供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预算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建造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按当地建设工程造价部门公布的当期工程造价测算总房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现场勘察核实并确认动工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在办妥该套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后,可以继续多次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但所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款。

在村镇建造自住住房提取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
首次申办提取应提供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复、工程预算,按每平方米不超过1000元测算总房价。在办妥该套住房的不动产证权后,可以继续多次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但所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款。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工程费用占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提取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
应提供县级以上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C级或D级危房鉴定报告、房屋所有权证、工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现场勘察核实并确认动工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