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与职工缴存额、缴存年限及中心的存贷率挂钩,贷款职工缴存基数高、时间长,可贷额度就相应增加,反之,则越少,有效确保资金使用率,最大化满足职工需求,又避免出现使用率过高的风险。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根据资金运行情况,最高贷款额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进行调整。首套自住住房贷款不超过房屋价款的80%,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贷款不超过房屋价款的60%。
购买期房、现房、二手房的,按契税完税凭证核定房屋价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实际工程造价核定房屋价款;拆迁安置房按补偿款外的应缴房款核定房屋价款。如与娄底市当年度住建部门、物价部门房价指导价格(当年无指导价格的,按最近年度指导价格沿用)相差较大,取两者低值核定房产价值。所购房屋为精装房的,按同小区毛胚房价格计算房产价值,同小区无毛胚房的,参照周边同档次毛胚房价格。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以整年为单位,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借款人现有年龄加上贷款期限不得超出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职工、干部为60周岁,女性职工为50周岁、干部为55周岁、县处级以上干部及拥有高级职称的为60周岁。用现房设定抵押的,以《不动产登记证书》上标注的房屋使用期限或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标准,贷款期限和抵押期限不能超出剩余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