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建8000人维和常备力量,是支什么样的部队(一)

近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大发言中宣布中国将建立一支拥有8000员额的维和常备部队。这在国际关系史上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创举。中国的这番承诺,将让联合国第一次对于突发的危机有了快速干预能力。

截至目前,联合国在世界范围内部署的10.5万军警人员全部来自会员国临时提供。这种模式下,一旦发生了冲突,到联合国决议进行干预,及至最后实现部署,周期往往很长,环节过多,很可能无力阻止种种人道主义灾难的产生。

维和部队究竟是什么部队?

一说起维和部队,往往最直观的印象就是“蓝盔”和“蓝色贝雷帽”。这其实意味着两种维和行动模式:成建制的维和部队和单个的维和人员。多数情况下,二者是共同行动,使命相同,只是行动模式和具体任务有所区分。只有少数特殊情况中,只有“蓝色贝雷帽”而没有“蓝盔”。

还有一个经常被人忽略的方面,“蓝盔”和“蓝色贝雷帽”之下不单单是维和军人,还有维和警察。执行一般警务维和任务的是维和民警(缩写为UNPOL,也称“单警”,虽然联合国定义中使用Individual police,但绝非一个个单独派出的警察,仍然是有明确组织管理模式的警察队。因此,为避免歧义采用“维和民警”的说法,区别于后文的FPU),而成建制的警察部队通常称为“维和防暴队”(Formed Police Unit,成建制警察部队,缩写为FPU)。

维和部队不是一支去消灭敌人的部队,而是维护和平的,其使命是追求硝烟不再的胜利。

自从联合国创立以来,联合国宪章在动用武装力量上虽然具备基本法律基础(《联合国宪章》第七章),但是实际操作中除了朝鲜战争的痛苦记忆之外,并没有任何可值得骄傲的记录。反而是作为临时措施的“维和”(戏称为6.5章之规定),在众人意想不到的领域中大放异彩。

联合国建立之初就是冷战战线中一条“前沿战壕”。恐怖的核平衡之下,冷战总算没有转化为“热战”。“对抗—妥协”始终是冷战期间世界范围内国际关系格局变化的基调。因此,作为和平解决争端和武力解决争端的折衷产物,“维和行动”实际上成为了联合国军事行动的最基本模式。

这期间,联合国维和行动也偶尔在大国的影响下偏离了初始宗旨深度卷入冲突,在当地支持一派打击另一派。而这样做的下场都遭到了现实的惩罚:从第一次的刚果金维和行动中打击卢蒙巴派到1992年索马里行动中,均成为众矢之的。

可见,维和部队出现的目的不是为了消灭某个敌人,而是确保各方一致同意的和平协定得到落实。贸然卷入冲突交战一方,很容易使得冲突恶化。

当然,武装冲突的复杂性决定了,维和行动必然面对一定风险(如某一方的偶尔反悔到一些不可控的武装团体活动等等)。因而,维和行动的主体必须是训练有素、组织严密的武装部队,也必须配备一定的自卫武器和装备。维和警察作为任务区内重建和恢复法律的职能履行者(或协助者),同样需要一定的自卫武器和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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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取第一阶段历史教训,联合国派出的维和部队开始严守中立,对于使用武力自卫原则高度谨慎,乃至保守。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卢旺达大屠杀事件中(也有认为应当包括前南地区的冲突事件),联合国部队表现得消极无为,面对人道主义灾难,成了围观者。“维和”行动的工具价值受到严重的质疑。

在回顾和反思中,联合国又做了一定的调整。除了将“袭击联合国维和人员是一种战争罪”明确下来之外,还进一步提出了“强制和平”和“强化和平”等概念。对于“强制和平”,很多时候被作为人道主义干涉的具体行为(这与联合国授权某国或者某国家集团的多国部队进行武力干涉不同,单指联合国维和部队直接涉及的军事行动)。首次得以实践应用的事件是科特迪瓦内战,联合国维和部队协同法军的“独角兽”部队强行解除了拒不接受选举结果的前总统的武装势力。迄今最典型的事例是刚果金维和任务区中设立了“快速干预旅”(FIB),专事打击拒不接受和平协定的“M23”武装组织。

可以认为冷战后,尤其是著名的《普拉希米报告》(2000年)出台后,“维和行动”存在悄然从“第6.5章”向“第7章”过渡的趋势。

维和部队的装备和编制如何?

从前述背景探究中可以得知,维和部队在本质上是一个自卫性质的部队。所配置武器装备的目的在于“自卫需要、警卫和保护其他联合国人员及财产安全,另外包括其他人道主义目的诸如保护平民和难民等”。正是这个“自卫”的限定条件决定了所有的武器不能具备进攻性:装甲车OK,坦克NO;机枪OK,任何口径的火炮NO等等。

从种种讨论中国维和部队的文章中也能看出,中国派出的部队中,主要为工程兵部队、运输部队和医疗部队,都以直接实现人道主义目的为主。这正反映了我国对于《联合国宪章》精神的秉承和恪守,当然也存在一定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谨慎因素。

截止目前什么是维和部队,中国只有在马里派出了明确担负警卫任务的部队,在南苏丹派出了机械化步兵部队。派出的维和部队中,纯机械化步兵的出现当然意味着某种政策的调整,但绝非意味着我们对于世界的安全观发生了立场性转变。这更多的是适应联合国发展要求,顺应世界形势的一种深化调整。

即便在科特迪瓦行动和快速干预旅的行动中,联合国部队进行的军事行动烈度都不高,除了配备了“Mi24”型武装直升机之外,并没有编成压制炮兵和具有突击力量的坦克部队。

现实中,维和人员中经常涉及使用强制力的并非一般的维和军人,反而是维和警察(UNPOL),尤其是维和防暴队FPU所担负的任务更具有相当的武力色彩。比如,所有的“蓝色贝雷帽”军人,不管是任务区的参谋军官还是军事观察员MILOB,都是非武装的。可是在许多任务区,维和民警UNPOL反而是一线执法力量,需要持枪。维和防暴队作为重要的警卫和支援力量,时常需要武装巡逻,护送军事观察员等要员,警戒重要联合国设施,平息当地骚乱以恢复秩序,乃至增援维和民警压制武装抵抗的各色罪犯等等。

联合国部队的组织模式下,“蓝盔”部队基本单位通常为以国别区分的营,可以小至排级分遣队。例如:巴基斯坦快反营,孟加拉工兵连,中国二级野战医院(任务区分类,一级相当于中国的门诊所,二级类似团级部队所属卫生队略强,最高级别医院为三级类似我军师级部队的野战医院),尼日利亚排等等。维和防暴队FPU的编制也根据任务区不同在120人-180人区间内变动,基本不会出现超过500人的大编制部队。

联合国维和行动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广泛参与,国际化”,因此不可能出现一个国家的部队兵种门类齐全地包下来某一个任务区,甚至某一个任务区的局部都不可能。

“蓝色贝雷帽”下的参谋军官基本在联合国的地区司令部或者各次级战区司令部内工作,军事观察员MILOB和维和民警UNPOL采取类似派出所模式的分驻哨所制度履行各自职务。

维和行动需要什么样的人员?

维和部队所在的环境通常条件恶劣,除了战乱中的直接风险之外,更多的危险来自战乱的间接破坏。例如,各任务区所在地交通设施无一例外的残破不堪,许多路况只能用“惊心动魄”来形容,部队不仅需要强悍的越野车辆,更需要熟练的驾驶员和经验丰富、动手能力强的维修工。多数营地必须依靠自己发电来保障生活和通讯需要,营房水电都必须有熟练的维护维修人员。由于任务区国家久经战乱,基本不存在社会卫生服务,驻地经常是各种传染病的重度感染疫区,而联合国的医疗卫生设施又相当分散,因此,必须自身配备较强的医疗救护能力。

根据笔者自身的经历看,对于完成维和任务来说,一支分队里,没有众望所归的特种兵绝无问题,只要分队军事素质达到我军训练的一般要求即可。毕竟,维和任务面对的各种武装势力通常属于游击队类型或者强化游击队类型,而不是一个有现代工业化国家支持的完整军事体系。因此,凭我军(包括FPU维和防暴队)的目前训练要求和基本装备,在世界范围内绝对有不妄自菲薄的资本。

但是,没有了前面提到的后勤人员支持,这支分队的生存力就无法超过一周。

想想看什么是维和部队,发电机如果停转,世界将在三分钟内回到法拉第之前的时代;子弹可以通过掩体和装甲车,甚至头盔防弹衣来对付,但带着可能致命的黄热病病原、恶性疟疾病原的蚊子却是防不胜防……在严酷的自然面前,生存的问题是个全维度的挑战,远非仅来自武装分子。

因此,维和任务多数是有风险而没有过高难度的。维和部队需要的是一支小而全、有很强自持能力的分队。对于单个维和人员来说,更需要的是专业技能、语言沟通能力和良好的性格。(未完待续)

(作者毕业于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在解放军部队和公安系统均从事过维和工作的实务及部分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