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张家界公办幼儿园使用财政票据收取的保教费,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规定。结合张家界的相关实际情况,目前张家界公办幼儿园保教费限高收费标准如下
(一)市城区(即永定区城区街道办事处范围):一级幼儿园保教费700元/生·月;二级幼儿园保教费600元/生·月;三级幼儿园保教费500元/生·月;四级幼儿园保教费400元/生·月;
(二)区县:一级幼儿园保教费650元/生·月;二级幼儿园保教费550元/生·月;三级幼儿园保教费450元/生·月;四级幼儿园保教费350元/生·月;
(三)自收自支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30%。
(四)新建公办幼儿园(含设立分园)暂未定级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等级及试行收费标准意见,经同级发改、财政部门审核后执行,待定级后按程序制定正式收费标准。
此标准为最高标准,各区县发改、财政、教育部门在核定公办幼儿园年度收费标准时,应根据生均培养成本、财政拨款、民政补贴和社会捐赠情况下调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