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医疗救助怎么申请?要准备哪些资料?


古丈县医疗救助申请,第一、二类救助对象在湘西自治州内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只需支付自负部分费用(其中医疗救助资金支付部分,由协议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再由医疗保障部门定期结算);在湘西自治州外医疗机构就医不能实施“一站式”结算的,按照第三类救助对象的救助程序进行申请。

第三类救助对象按照医疗救助政策,依申请给予救助,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向户籍所在地医保部门提出医疗救助申请之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其除基本住房、基本生活必需品之外的家庭财产不足以支付医疗费用自负部分的重病患者;

(2)医保政策支付范围内的年度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达到其家庭年可支配总收入的50%以上重病患者、因病致贫的大病患者。

第三类救助对象和再救助对象经向当地镇人民政府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程序后,报县医疗保障部门审批,按次享受医疗救助待遇。此类对象救助申请可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也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申请所需资料
医疗费用结算单据、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银行卡或存折本复印件(非本人卡或存折本的,需提供开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救助对象的关系证明)、委托书(委托办理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定报告或乡村振兴部门的返贫致贫风险认定证明,儿童需提供监护人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属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请提供同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来源:永顺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