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困境儿童,是指具有张家界市户籍,年龄未满18周岁,因家庭经济贫困、自身残疾、缺乏有效监护等原因,面临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的儿童。主要包括孤儿、特困救助供养儿童、低保家庭儿童、流浪儿童、残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需要临时救助的儿童。
困境儿童分类
1、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符合孤儿身份认定条件的儿童。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儿童。
3、法定抚养人有抚养能力但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儿童。
4、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的残疾儿童。
5、因父母重残或重病、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弃养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剥夺监护权,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6、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家庭,需临时救助的儿童;或者因父母被羁押而遭遇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需临时救助的儿童。
7、长期在外流浪,需临时救助的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