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家庭和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户家庭子女,并在我市中小学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和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比例按在校学生数的5%纳入,指标分配要重点向农村偏远山区和经济条件落后的乡村学校倾斜。补助标准人均1000元/年,按照精准资助的要求,具体可在500元—1500元范围内确定,分2-3档执行。
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比例按在校学生数的15%纳入。资助对象要优先保证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和城乡低保户子女,同时兼顾来自偏远山区和经济条件落后乡村的学生。补助标准人均1000元/年,按照精准资助的要求,具体可在500元—1500元范围内确定,分2-3档执行。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市政府财政资金每年资助大学新生600名。资助对象为:户籍在我市范围,并在我市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且当年考上高等专科以上学校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原则上不含:提前批本科批次录取的军事、公安、国防生、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生等享受国家免费和补助政策的学生。对于纳入该项目的资助对象,每人一次性给予3000-5000元的入学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