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标准为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2021年郴州公积金缴存基数为1380元—18531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为 12%,月缴存额等于缴存基数乘以个人缴存比例的两倍。经管理部审核,缴存基数每年可调整一次。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专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每年6月30日结息一次。个人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基数,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按规定免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