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公积金贷款还贷方式有哪些?可以提前还贷吗?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经管理中心同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清全部贷款;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人可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贷款。但提前归还部分贷款的,不得使用住房公积金。

郴州公积金贷款还贷方式
柜面还款方式
即借款人直接以现金、支票、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到受托银行指定的营业柜台还款。

委托扣款方式
即借款人、管理中心与银行、借款人所在单位或财政工资统发中心签订协议,委托银行、借款人所在单位或财政工资统发中心从其存款或工资中代扣偿还贷款。

对冲还贷
即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合同》中选择“报账式冲还贷”条款,在第一个月自主还款后,实现其住房公积金报账式冲还贷。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则转为以上(一)、(二)两种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