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只要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因为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的,电梯安装工程动工后二年内,一次性提取缴存职工及其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出增设电梯的个人预算出资额,提取金额保留至百元位。
郴州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区自然资源局审批手续和电梯安装工程预算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增设电梯楼栋或单元的业主花名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缴存职工身份证或配偶身份证及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6、提取人本人的银行储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