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参保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按“先缴后补”方式,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未缴齐上述三种社会保险费的不予补贴。
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后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后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不超过1年。
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本办法中的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