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另外,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政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降级、撤职的政务处分期间为二十四个月。
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被撤职的,按照规定降低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同时降低工资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