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益阳市现役军人优待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役军人指的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官(警官)、文职人员(仅限军改期间现役军官转改人员)、士兵(义务兵和士官)、军队院校有军籍的学员。现役军人持本人有效证件,享受以下优待:
(一)车站、银行、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立“军人依法优先”标识,享受优先优待服务;
(二)免费乘坐公共汽车;
(三)免票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不含内部乘坐和使用交通工具等其他经营性收费项目)。
现役军人子女入托、入学,按照教育部门有关优待政策执行,具体细则由市教育局和益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制定。益阳籍现役军人,其获誉立功喜报、通知书由区县(市)退役军人保障机构备案登记,建立档案,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获誉立功喜报上门送达现役军人家属或入伍前所在单位。春节或八一时,组织一次送喜报活动。
(一)被中央军委授予八一勋章的,由市委或市政府和益阳军分区主要领导带队送达;
(二)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带队送达;
(三)荣立一等功的,由荣誉军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带队送达;
(四)荣立二等功的,由荣誉军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市)退役军人保障部门牵头,会同人武部领导带队送达;
(五)荣立三等功的,由所在乡镇(街道)领导带队负责送达;
(六)参加国际维和行动、军事演习受到国际表彰的,按获奖等次、相应形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