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永州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具体的可贷金额是根据缴存职工家庭月收入、购房价款、抵押物价值、个人信用及缴存额测算因素等综合情况进行测算:
1、每月偿还贷款本息不能超过申请人家庭月工资总收入的60%;
2、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所购(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全部价款的80%;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所购(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全部价款的70%。
3、抵押物价值根据房屋座落位置、地段、房龄、性质等综合情况在50%-70%之间确定。
4、根据人民银行信用报告或中心系统的负面信息,我中心按规定给予拒贷或减少贷款金额。
5、缴存额测算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n倍,可贷额度测算以缴存职工家庭为单位,测算低于25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度按25万元核定。2019年12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95.6%,2020年本地缴存职工可贷额度n值为0.9,异地缴存职工可贷额度n值为0.7。
永州个人缴存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含)以上的;
(二)提供一名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且信用良好的缴存职工为其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不得高于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且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得低于住房公积金贷款6个月的月还款额。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个人缴存者须继续履行缴存义务,在贷款期间每月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不降低月缴存额,不得断缴、欠缴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