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助学金申请条件有哪些?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目前长沙市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慈善助学金申请的话,需要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一)户籍在长沙市

(二)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即可)
1、低保家庭子女;

2、困难供养对象;

3、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4、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子女;

5、因残、因病、因灾、因突发事故等导致家庭年度内刚性开支较大,上年度家庭总收入减去刚性支出后其年人均收入低于2倍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子女;

6、家庭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2倍低保标准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三)本年度录取到本科和专科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按国家任务计划形式录取,含保送到本科院校的学生,不含录取到有津贴的军事院校的学生)。

低保家庭子女、困难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子女(以下简称“重点资助对象”)由区县(市)民政局、慈善会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逐一调查摸底,经区县(市)民政局、慈善会审核公示后上报市慈善总会核查,不再由申请对象自己申报。

因残、因病、因灾、因突发事故致困家庭子女和人均月收入低于2倍低保标准的低收入家庭子女(以下简称“其他困难对象”)由本人或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