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的结局还是比较舒适,管你身家多少千万,也不能逃避法律。最近安徽女子遛狗惊吓到小孩,不仅不道歉,还威胁对方“我有的是钱,敢动我的狗,弄死你孩子”的视频持续在网络上引起热议,昨日,警方通报处理结果:双方均被行政拘留。

7月2日,该女子遛狗时与其他居民发生争执,女子自称安徽某大型饭店老板,身价几千万,在警察在场的情况下叫嚣:谁敢动自己的狗就把他孩子弄死,不就是赔钱吗,我赔得起。

7月5日,警方发布通报:邹某携带宠物外出,突然扑向邻居邵某某的女儿,致使孩子受到惊吓,邵某某因此与邹某某发生争执并相互厮打。

民警赶到现场后,双方再次发生激烈争吵,其间邹某某用语言威胁、恐吓邵某某,民警当场予以制止。

处理结果:邹某某因殴打他人予以行政拘留三日、因语言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予以行政拘留四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七日。

邵某某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三日。

从今年5月1日起,不牵绳遛狗将“升级”为违法行为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十条提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遛狗不清理狗粪最高罚200元。

重点区域内,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必须对犬束犬链,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约束好犬只,主动避让他人;同时,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

其中:个人饲养的犬只在养犬人住所内饲养,单位饲养的烈性犬由专人负责管理,实行圈养或拴养;携犬外出,为犬只束好犬链,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约束好犬只,主动避让他人;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需征得驾驶人同意,并为犬只戴好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笼;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携犬外出,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违反此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此前,多地出现过遛狗不牵绳,导致狗被抓走的情况。事后,即使主人大喊“我有证,我有绳子”也无济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