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是多少?最多能报销多少?


怀化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设置住院起付标准,住院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200元,县级医疗机构为500元,市级医疗机构为1000元。逐步完善起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当年度起付标准控制在上年度均次住院费用的10%—20%以内。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累计起付标准以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最高起付标准为限额。

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90%,县级医疗机构为75%,市级医疗机构为60%。

参保居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和具体支付比例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确定的支付标准执行。

因突发疾病急诊抢救转为住院治疗的,急诊抢救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急诊抢救死亡的,对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视同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设置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