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疫情期间从外地进入湘潭的隔离政策如下:
1.入境人员:境外来(返)潭人员来(返)潭需提前跟目的地所在社区(村组)报备,入潭后闭环转运。即第一入境点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抵潭后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集中隔离至自入境后满21天) 7天居家健康监测。
2.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1)近14天以来,高风险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来(返)潭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2)近14天以来,高风险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来(返)潭人员。实行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于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近14天以来,高风险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市(地、州、盟)其他县(市、区、旗)或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来(返)潭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于第1、3、7、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近14天以来,中风险区所在市(地、州、盟)其他县(市、区、旗)来(返)潭人员。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于第1、7、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其他地区人员
(1)对有本土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尚未划定高中风险区域的地级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潭人员。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在前3天实施“三天两检”(两次检测须间隔24小时),在第7、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2)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来(返)潭人员、边境口岸所在县旅居史的来(返)潭人员,须查验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潭后24小时内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3)所有外省来(返)潭人员,均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健康码异常人员:红码人员就地集中隔离观察。黄码人员结合旅居史情况,采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相应措施,并开展核酸检测。
5.高风险岗位人员:
直接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6.疫情防控政策根据疫情形势和国、省最新防控要求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