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可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在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须男满30年、女满25年,省内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办理手续后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中,2003年1月1日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以及省外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足的,应当一次性以本单位当年的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基数,并以本单位的缴费费率缴纳不足年限(按月计算)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以上上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作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不足年限(按月计算)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参保人员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参照在职人员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至最低年限后,正式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